关于2021年度发票截止报销的通知

2022-6-7 21:30:00

各位师生员工:

根据上级审计要求及《浙江工商大学财务报销办法》规定,2021年度取得的票据须在630日前办理报销。请于629日下午4:00前完成2021年度发票的报销预约,并于630日下午4:00前完成投递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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