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22-1-6 10:08:46
各位教职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为切实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收优惠,请大家妥善做好个人税收筹划,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二、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特此通知,望互相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