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关于开通线上开票业务的通知
2021-5-6 11:06:36
校内各教职工:
为方便教职工办理开票业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开票“一次也不用跑”,计财处推出了线上开票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路径:登录财务综合信息平台(与预约报销登录平台一致)——点击“票据业务办理”;
2.申请人员:仅限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3.票据种类: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财政收据(电子);
4.开票模式:申请人线上提出开票申请,经业务归口部门后台审核后,计财处将开具好的电子票据链接发送至预留手机或邮箱,申请人自行查收;
5.科研与非科研票据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1)科研类票据业务
申请人需先在科研服务平台上传相关科研合同,再在财务综合信息平台线上提出票据开具申请,无须再到科研处开具纸质发票借用单。
(2)非科研类票据业务
申请人在财务综合信息平台线上提出开票申请,并上传经部门/学院审核盖章的发票借用通知单(预借开票)、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无需再向计财处递交纸质资料。
线上开票业务自2021年5月6日起试行,欢迎使用并提出宝贵意见。试运行期间,继续保留线下开票业务。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业务咨询:余媚,28877330
技术支持:彭文弘,28877301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21年5月6日
附件1:线上开票业务操作指南
附件2:发票(收据)借用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