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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引进人才待遇标准
发布日期:2024-07-13 阅读:

人才类别


科研启动费
(单位:万元)


过渡期租房补贴或生活补贴
(单位:元/月)
税前固定年薪
 (单位:万元/年)
税前购房补贴或安家费
(单位:万元)
人才专用房申购参考 标准
(单位:平方米)

I类

理工:200—500

文科:100—200

4000

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周转房

90—160

购房补贴200—400或安家费100—250

120及以上

Ⅱ类

理工:50—100

文科:25—50

3500

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周转房

70—120

购房补贴150—250 或安家费80— 100

120以下

Ⅲ类

理工:30—70

文科: 20—50

2500

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周转房

50—100

购房补贴120—200 或安家费60—80

/

Ⅳ类

理工:10—20

文科:5— 10

2000

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周转房

40—80

购房补贴80— 100 或安家费40—60

/

Ⅴ类

5—20

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2万元, 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周转房

5—8(专项津贴)

购房补贴50—80

/

Ⅵ类

5

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1万元,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周转房

/

购房补贴30—70

/

Ⅶ类

一事一议

柔性引进

理工:协商

文科: 协商

驻校期间住宿补贴

≤30,原则上其中的50%

由用人单位承担。

/

/

说明:

1.如需照顾解决配偶工作的, 购房补贴下调 15—30 万元或人才专用房申购标准下调 15%—30%。

2.购房补贴已包含按照浙江省货币分房政策规定的住房货币补贴 。 过渡期租房补贴发放原则上自领取购房补贴(或安家费)或人才 专用房申购后 6 个月自动停发。

3. 引进人才过渡期租房补贴原则上为 1 年 ,I 类 、 Ⅱ类人才过渡期租房补贴最高可支持 3 年。

4.人才类型的学术评价主要参考学校人事 、人才 、教学 、科研等校内最新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I-Ⅳ、柔性引进人才:0571-28875311(陈老师);Ⅴ-Ⅶ类人才:0571-28877288(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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