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公共艺术教学和美育实践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名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
美育工作部美术学教师(绘画方向),聘用形式为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
二、岗位职责
1.参与公共艺术课程建设,完成教学任务,培育美育教学成果;
2.开发美育慕课,参与全校艺术实践必修课程开设及运行;
3.参与组织校大学生艺术节,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艺术展演;
4.指导艺术类学生社团,建设校园美育特色品牌;
5.开展美育实践工作坊建设项目,协助部门资产管理;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其他任务。
三、应聘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5年以上高校美育教学或实践经验者可以放宽到42周岁。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艺术素养;爱岗敬业,有从事高校美育工作的强烈意愿,有3年以上高校美术教学或实践经验;曾在专业领域权威报刊或杂志发表美育相关论文或收录艺术作品。
3.具有所在行业领域的国家级资质认证者优先;有作品入选国家级、省级高水平艺术作品展者优先。
四、应聘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报名表(附件1),并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如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代表性成果与获奖等材料一起发送至103179565@qq.com,报名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美术学教师+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截止2024年4月12日。请务必按要求投递,否则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与面试。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者接通知后须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参加面试。
3.录用。本次招聘通过面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通过面试的拟录用人员,报学校会议审批,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非事业编制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录用人员在合同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学校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571-28877135,邮箱:103179565@qq.com
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美育工作部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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